



乡村振兴资金使用不规范
农村三资管理有短板
9月10日,区委专项巡察组组长张贺、副组长袁清鸿,向中共长青乡党委、中共永丰乡党委及13个村级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,长青乡党委副书记、政府乡长王康,永丰乡党委副书记张静分别作表态发言。
问题:被巡察党组织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方面、财政惠农惠民资金使用方面、农村“三资”管理方面还有差距。项目前期工作开展不扎实。项目资金监管不严。项目成效不理想。对救助对象资质把关不严格。村集体资金、资源管理不规范、不到位。此外,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村干部的问题线索,已按规定移交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。
建议:乡党委要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,加强对村级党组织的工作指导,切实提升其履职能力;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审核,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、资金使用等事项,乡党委要提前介入,进行指导和监督。各村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“三资”管理,健全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后期管护机制,确保乡村振兴项目最大程度惠及百姓,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